起重(吊裝)作業“十不吊”和“八嚴禁”的內容
一、吊裝作業“十不吊”的內容
1、指揮信號不明 不準吊 ;
2、斜牽斜拉 不準吊 ;
3、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 不準吊 ;
4、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 不準吊 ;
5、吊物上有人 不準吊 ;
6、埋在地下物 不準吊 ;
7、機械安全裝置失靈 不準吊 ;
8、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 不準吊 ;
9、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 不準吊 ;
10、六級以上強風 不準吊 。
二、吊裝作業“八嚴禁”的內容
(1)嚴禁 人員站在起吊區域內或從吊起的貨物底下鉆過;
(2)嚴禁 站在死角或敞車邊上;
(3)嚴禁 站在起吊物件上;
(4)嚴禁 用手校正吊高半米以上的物件;
(5)嚴禁 用手腳伸入已吊起的貨物下方直接取墊襯物;
(6)嚴禁 重物下降時快速重放;
(7)嚴禁 用起重機拉動車輛和撞擊物;
(8)嚴禁 在路基松軟的場地起吊